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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伊拉克战争,无论是安理会还是联大都没有批准!这不是常识吗?为什么今天的自媒体人热衷造谣成瘾啊!令人气愤又失望!
安南,时任秘书长,战前甚至公开告诫老 不要擅自行动。事后接受采访,明确声称战争属于完完全全非法性质。很有意思的是,当时无论是欧盟还是北约都没有参与英美联军的行动。法国、德国、加拿大、新西兰甚至明确反战。有些朋友是不是顿时感到很惊讶啊!主要是当时的小布什政权霸权主义过于不得人心!
本来二次伊拉克战争就是联合国的一个污点,不过这时候美国正如日中天,没人敢反对罢了,也正是这次战争把美国拖入两大泥潭之一;另一个是01年开始的阿富汗战争,两场持续20年的战争,消耗了无数的资源和人名,结果一个跑路,一个让伊朗坐收渔人之利,自己反而债台高垒基础动摇。
发这篇文章不是在同情萨达姆,只是想要给某些小白补课,而且同情的也应该是伊拉克普通民众。当初美军第一次炸烂一堆自来水厂,接着近十年的禁运(包括医药品),造成至少五十万的幼儿,因免疫力较弱喝了污水又缺乏药品而死。如果是炸其他的基建,譬如电厂跟交通也能够理解,可是炸自来水厂兼禁医药不就是刻意想要亡国灭种吗?
再需纠正一下常见的历史讹误:1950年7月批准出兵朝鲜半岛是安理会,不是联大。联大是没有否决权的,而安理会则有五大长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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